关于规范微功率设备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02 【打印此页】
工信部发布了2019年第52号公告,对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以下简称微功率设备)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公告明确了微功率设备相关管理要求,规范了微功率设备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的各个环节,并明确了微功率设备的范畴和管理边界。正文共10条内容,包括微功率设备的范畴,频率、台站和设备管理要求,干扰处理原则,特殊场景使用要求,产品说明内容,部分设备使用过渡措施等。
详情可点击以下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35/n4699781/c754567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