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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电池类产品新要求

发布日期:2020-10-21  【打印此页

      锂电池KC

      韩国新版KC标准KC 62133-2(2020-07)在2020年7月21日正式发布,目前已接受通过IEC 62122-2017版CB MOU来申请KC。旧版KC 62133(2019-02)标准可申请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开始废除无法申请,届时只能最新标准KC 62133-2。

      2021年1月1日起,针对使用在平板、手机、笔记本电脑上的可充电锂离子电芯 (能量密度超过700Wh/L、超过4.4V充电电压)追加成为KC安全认证对象,需要接受审厂,具体申请方式还需等待进一步的通知。

      2021年8月1日起,最大速度不超过25km/h的个人移动设备(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电动自行车)等使用的锂电池成为KC对象。


      干电池KC

      韩国《电器用品和生活用品安全管理法》规定,自2020年11月15日起,将圆柱形电池及纽扣电池列入安全确认对象。 

      实行后,圆柱形电池及纽扣型电池的出货及通关,均需先取得KC认证,包括在产品(整机)中使用的圆柱形电池及纽扣电池,也必须单独取得KC认证后,方可在韩国销售。

      实行日期:2020年11月15日开始生效。

      这类产品属于安全确认对象,需寄样品至韩国实验室进行测试,不需要审厂,现已可以接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