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认证 找达诺
  • 宁波
  • 杭州
  • 广州
  • 深圳
  • 苏州
  • 温州
达诺检测电话号码
首 页 >> 行业资讯 >> 14种类新污染物列入重点管控清单

14种类新污染物列入重点管控清单

发布日期:2023-02-27  【打印此页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根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结合监管实际,经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清单明确了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等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