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6 【打印此页】
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了关于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详情如下:
为更加简洁明确的表述产品的基本要求,我中心对CQC31-465318-2016《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进行了修订,涉及产品认证类别:701419。现将认证规则修订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 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修订4.1.1产品的基本要求,由“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首先通过安全认证(包含电磁兼容认证)”改为“申请节能认证的产品应首先获得CCC证书”,,并删除列示的安全认证相关标准;
2、 编辑性修改,勘误表3注2中的CQC 3155-2015,改为CQC 3155-2016。
二、 执行要求
1、 本次修订不涉及认证技术要求的变化,对已颁发证书无影响。
2、 修订后规则自2024年3月20日起正式实施,企业可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