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合规指引
发布日期:2024-12-20 【打印此页】
12月17日,从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和杭州市司法局日前联合发布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新业态市场监管领域合规指引(试行)》。《指引》共5章66条,自12月31日起施行。
据悉,《指引》在制定中主要有三大亮点:一是首次提出网络二手物品交易纳入市场监管的经营性标准,首次提出网络跨境商品交易分类,首次提出社交电商的分类和社交电商推广者的定位。二是明确了禁止流量劫持的规定、禁止非法数据搬家的规定、比价规定,以及提出网络评测概念、基本原则和评测数据依法使用要求。三是在全国首次提出网络鉴别、“拍卖”等规则,首次对网络“拍卖”的司法、行政、竞价等行为予以区分;首次确定网络鉴别的定义和效力;对抽奖式网络盲盒和网络有奖销售予以细化区分;并对虚拟数字人、网络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合规要求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