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三项信用监管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25-08-13 【打印此页】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GB/T 22120—2025)、《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要求》(GB/T 31952—2025)、《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指南》(GB/T 22118—2025)三项国家标准,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信息处理、信息共享及信用档案建设提供系统指引。
《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规定了企业信用信息类别、数据项及描述要求,适用于企业信用管理以及政府部门与各机构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活动。《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要求》确立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基本原则,规定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分类、信息来源以及信息要求,适用于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信息交换共享。《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指南》提供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等方面的指导,适用于开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活动。本次修订的三项标准分别对企业信用数据项类别及构成,信用档案信息分类、来源和信息项,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的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了修订,将为不同部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之间打通信用信息数据底座提供规范支撑,是解决标准协同、体系融合、资源共享等问题的有效抓手。
《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规定了企业信用信息类别、数据项及描述要求,适用于企业信用管理以及政府部门与各机构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活动。《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要求》确立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基本原则,规定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分类、信息来源以及信息要求,适用于企业、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信息交换共享。《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指南》提供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等方面的指导,适用于开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活动。本次修订的三项标准分别对企业信用数据项类别及构成,信用档案信息分类、来源和信息项,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的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了修订,将为不同部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之间打通信用信息数据底座提供规范支撑,是解决标准协同、体系融合、资源共享等问题的有效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