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池护照2027年2月起强制实施
发布日期:2026-07-29 【打印此页】
根据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条例》(EU 2023/1542,以下简称《新电池法》)第77条,自2027年2月18日起,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LMT电池)及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必须强制配备数字电池护照。
这是欧盟电池监管从“纸质合规文件”迈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透明”的关键一跃。对动力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及储能/工业电池企业而言,“电池护照”将成为进入欧盟市场的重要合规入口。
这是欧盟电池监管从“纸质合规文件”迈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透明”的关键一跃。对动力电池、轻型交通工具电池及储能/工业电池企业而言,“电池护照”将成为进入欧盟市场的重要合规入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