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婴幼儿及儿童家具环保性能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4 【打印此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近期对CQC51-381002-2013《婴幼儿及儿童家具环保性能认证规则》(业务类别号:703105)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修改认证规则名称为《婴幼儿及儿童家具环保性能认证规则》;
(2)修改认证依据标准;
(3)修改适用范围;
(4)修改认证单元划分;
(5)修改抽样要求
(6)修改标志式样
二、实施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采用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认证证书。对于已按旧版规则获得认证证书的证书持有人可通过认证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变更资料,换发新版认证证书。2027年2月1日前,未完成换版的证书将予以暂停,2027年5月1日前未完成换版的证书将予以撤销。换版变更资料如下:
(1)产品不涉及GB 28007-2024中4.2.1、4.2.2、4.2.3、4.2.4(4.2.4.1- 4.2.4.5)、4.2.5(4.2.5.1 - 4.2.5.4)、4.2.6(4.2.6.1 - 4.2.6.4)、4.2.7、4.2.8、4.2.9、4.2.10、4.2.11(4.2.11.1或4.2.11.2)、4.3、4.4、4.6.3(a - d)、4.6.4(a - h)、4.6.5中相关条款的声明。
(2)符合GB 28007-2024要求的检测报告,报告应覆盖所有(1)中未声明的项目。
(3)如产品型号包括儿童高椅、双层床、童床和折叠小床、婴儿床和软体家具产品,应补充差异检测报告。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修改认证规则名称为《婴幼儿及儿童家具环保性能认证规则》;
(2)修改认证依据标准;
(3)修改适用范围;
(4)修改认证单元划分;
(5)修改抽样要求
(6)修改标志式样
二、实施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采用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认证证书。对于已按旧版规则获得认证证书的证书持有人可通过认证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变更资料,换发新版认证证书。2027年2月1日前,未完成换版的证书将予以暂停,2027年5月1日前未完成换版的证书将予以撤销。换版变更资料如下:
(1)产品不涉及GB 28007-2024中4.2.1、4.2.2、4.2.3、4.2.4(4.2.4.1- 4.2.4.5)、4.2.5(4.2.5.1 - 4.2.5.4)、4.2.6(4.2.6.1 - 4.2.6.4)、4.2.7、4.2.8、4.2.9、4.2.10、4.2.11(4.2.11.1或4.2.11.2)、4.3、4.4、4.6.3(a - d)、4.6.4(a - h)、4.6.5中相关条款的声明。
(2)符合GB 28007-2024要求的检测报告,报告应覆盖所有(1)中未声明的项目。
(3)如产品型号包括儿童高椅、双层床、童床和折叠小床、婴儿床和软体家具产品,应补充差异检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