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信用“一带一路”框架协议签约活动在西安举行
发布日期:2026-06-26 【打印此页】
6月23日,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由18个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发起的共建信用“一带一路”框架协议签约活动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活动上,陕西、福建、辽宁、浙江、重庆等18个省(区、市)市场监管局(厅)签署《共建信用“一带一路”框架协议》,发布《共建信用“一带一路”倡议书》,启动共建信用“一带一路”可信数据空间建设。
2023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推动打造了“信用京津冀”“信用长三角”“信用大湾区”“信用成渝”“信用东北”五大区域信用共建载体,通过构建信用共治生态圈,持续完善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立跨区域信用资源共享机制,纵深推进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3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推动打造了“信用京津冀”“信用长三角”“信用大湾区”“信用成渝”“信用东北”五大区域信用共建载体,通过构建信用共治生态圈,持续完善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立跨区域信用资源共享机制,纵深推进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建设,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此次共建信用“一带一路”是区域信用共建覆盖省份最多、国际合作内容最为突出的区域信用共建载体,标志着区域信用共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共建信用“一带一路”紧扣“共建、共享、共治、共赢”理念,锚定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共治、市场监管协同、制度规则互认四大目标,全力构建跨区域信用协同发展新格局,重点实施四项任务。一是统一监管规则。制定统一通用的信用监管制度规则和标准,实现抽查结果互认、守信激励互通、失信约束联动,让信用成为企业跨区域发展的“通行证”。二是激活数据动能。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探索建设“一带一路”企业信用可信数据空间,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加强信用风险监测预警,释放信用信息数据要素价值。三是拓展国际合作。在自贸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走出去”,探索构建跨境信用合作的制度性框架,提升中国信用标准的国际话语权。四是强化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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