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规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9 【打印此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近期对CQC51-015367-202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规则》(业务类别号:703010)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规则名称修订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规则》;
(2) 修订适用范围;
(3) 修订认证依据标准,无石棉建筑产品:HJ/T 206-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无石棉建筑制品》;轻质墙体板材:HJ/T 223-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建筑砌块:HJ/T 207-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建筑砌块》。
(4) 修订单元划分;
(5) 修订证明资料内容;
(6) 修订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
(7) 修订产品描述内容;
(8) 修改工厂检查要求。
二、实施要求
一、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规则名称修订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规则》;
(2) 修订适用范围;
(3) 修订认证依据标准,无石棉建筑产品:HJ/T 206-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无石棉建筑制品》;轻质墙体板材:HJ/T 223-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建筑砌块:HJ/T 207-200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建筑砌块》。
(4) 修订单元划分;
(5) 修订证明资料内容;
(6) 修订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
(7) 修订产品描述内容;
(8) 修改工厂检查要求。
二、实施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起,中心按修订后的认证规则实施认证。现有证书通过到期换证、产品变更及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方式完成规则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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