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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开通商用微波炉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1  【打印此页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经重新评估,恢复开通商用微波炉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业务。业务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商用微波炉


 业务代码:009011


 认证规则:CQC12-448100-200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通则;CQC12-448197-2009 商用微波炉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依据标准: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GB 4706.90-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微波炉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T 4343.2-2020《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GB 17625.1-202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17625.2-2007《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